领导,您好!我是2015年1月1日在衡阳市的一个单位开立账户缴纳了养老保险,保险缴纳至2015年7月,2015年8月无缝对接到了衡阳县的一个单位工作,当时一段时间衡阳县的单位发工资是现金发放形式,2015年8月至2016年8月就断开缴纳养老保险了,2016年9月至今正常缴纳,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补缴中间断缴的13个月吗?望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