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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 占我土地不把法律放眼里 ?
信件内容 ?

事情发生在衡阳县金兰镇官陂村新铺组。当事人是两兄弟。两人于几十年前购买一土地,付士秋出资6千元,付田春出资4千元,当时和村里签订了合同。后付田春要砌房子,但是不想只能四千元的地于是开始闹。付士秋顾念兄弟之情以及老母亲的感受,作出退让,以老屋堂屋为中线,付田春最多不得超过30厘米。当时在见证人的面前拟定了新合同。原以为事情告一段落,可是如今付田春房子砌了并超出新合同规定,并且不承认新合同。还把化粪池砌在大门口,并扬言他上面有人。无论是新老合同付田春这一行为都违法,霸占他人土地。不是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能说他上面所谓的有人就可以暗渡陈仓无视法律吧,现希望“包青天”大人来处理此事,严惩霸占他人土地之人,考虑老母亲年纪大了,还不想闹到法律那一步,但付田春实在欺人太甚,无法只得骚扰书记县长。麻烦派人来处理一下。地址是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官陂村新铺组。联系人邹雪花,1805286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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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 2024030588162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提交时间 ? 2024年03月05日 ?
答复单位 ? 衡阳县金兰镇 答复时间 ? 2024年03月08日 ?
答复内容 ?

关于邹雪花咨询投诉件的回复

一、基本情况

金兰镇官陂村新铺组付田春、付仕秋系两亲兄弟,2008年付氏两兄弟之父付名同为这两个儿子做主在村内流转购置了一块空地用于日后建房,后来于2008年8月12日两兄弟与村委会签订了书面合同,地皮价款共1万元,地块归两兄弟共同使用。

2023年初,哥哥付田春开始在此块土地上建房,建房之初双方发生矛盾,后来经双方亲属调解达成一致,又签订了新的建房协议,同年付田春新房建成并入住,房后化粪池、房前污水井也砌筑好,房前坪也用砂卵石找平,暂未硬化。

二、调查处理

在收到弟弟付仕秋之妻邹雪飞的领导信箱投诉后,2024年3月5日、3月7日,镇政府干部聂卫东、镇国土所干部陈晓军及村干部先后两次到官陂村现场进行了全面调查,双方主要存在两处分歧:一是双方地皮款数目。付仕秋之妻邹雪飞说她那户交了6000元而付田春户只交了4000元,她那户应占地块使用面积的60%,而付田春那户只应占40%。双方协商未果于是叫来证人付仕良现场证实哥哥付田春后来又交了1000元给弟弟付仕秋,故不存在地皮四六分成之说。二是双方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关于这个占用面积,有两种说法,第一种是3月7日上午政府及村干部现场听双方讲是以两兄弟老宅公堂屋中线延长线为界,按照这种讲法(有聂如告证人证言),付田春房前污水井占用了对方地块,房前坪砂卵石铺地也占了对方一部分地块;第二种说法是按去年双方及亲属在场签订的新合同,合同讲明双方是以付田春北墙滴水为界(北墙过去30cm),如果这样付田春房前走廊及房屋前坪就都占用了对方部分土地块且房前污水井就全部建在对方地块上,按付仕秋说法污水井建在公堂屋对面是有悖公序良俗的。

    经过调解处理,双方暂未达成一致,面对这种情况,下阶段我们将密切关注双方思想动态,及时了解双方情况,争取事情合理解决,同时现场对双方及本村广大村民进行了宣传教育,兄弟邻里之间要互让互谅,和睦相处,和谐共生,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凡事不要斤斤计较,要讲感情、讲团结。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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