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信息公开?>?法规文件
各乡镇民政办、下属单位、社会民办养老机构:
1.各单位要迅速对自身单位及所属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各乡镇所辖的敬老院、农村幸福院、五保之家,福利院,救助站,光荣院,社会民办养老机构及人员居住、聚集的服务场所。要掌握消防安全的现状,落实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相关台账。
2.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迅速整改。整改要明确责任人和具体时间,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报告上级部门和消防部门,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3.要建立值班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站、光荣院和社会民办养老机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如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作出有效处置,并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4.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夏季消防工作检查,如实汇报消防工作及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漏报、瞒报。
5.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排查不仔细、整改不到位或者管理疏忽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衡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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